第五十四章 你要是想扯犊子,我带你去找常娟 (第1/2页)
一直到天大亮,刘晓华醒了过来。
这货的思维还停留在昨晚安营扎寨的时候,醒来第一句话就是问,是不是该他值夜了?
唐大虎一边嘲笑他胆子小,一头人熊就能吓破胆,一边把昨晚的事情讲给他听。
刘晓华不好意思起来,连连感谢林红颜。
虽然烧暂时退了,但刘晓华依然手软脚软,还不如林红颜和另一个崴脚的男知青呢。
赵鸣想了个法子,又做了一个爬犁,直接用昨天剥下来的熊皮把刘晓华裹起来,捆在新做的爬犁上,拖着往回走。
这可把唐大虎羡慕坏了!
哪有钻老林子,还能暖和和躺着赶路的?
过去的地主老财也没这享受啊!
林红颜和另一个崴脚的男知青,就坐在刘晓华身边,一行人不紧不慢朝林场赶,反正今天肯定能回去。
暂时没了危险,队伍里的氛围也变的轻松和雀跃起来。
赵鸣有意无意的和林红颜搭话,连躺在爬犁上的刘晓华都忍不住偷偷皱眉。
郑百川和另外两个男知青面色古怪,不得已主动提起林红颜的男朋友,故意询问林红颜,你对象在杭城咋样了?你准备啥时候回城?回了杭城是不是你俩就该结婚了?
到了最后,连唐大虎都听出不对味了,只觉得赵鸣和他一样,瞧上了林红颜。
“鸣子,你和我不一样,你结婚了!咱可是先说好,你扯犊子我不管,可你要是有对不住香儿的念头,我肯定不替你瞒着!”
面对罕见正经的唐大虎,赵鸣只留下一句:大虎逼!
到了后晌午,一行人终于赶到了红旗林场。
林场里的知青们早就翘首以盼,要不是无法确定位置,他们肯定要组织人手赶过去帮忙的。
总得来说,对于红旗林场而言,这场狩猎还是相当成功的!
千斤以上的大棕熊,除了不要的内脏之外,几乎全都拖回来了!
肥美的熊肉,能泡酒的熊骨,这些全都内部消化。
尤其是熊牙,知青们都抢着要,说是可以做成吊坠。
四个熊掌、熊皮,还有最值钱的熊胆,则是卖掉之后分账。
郑百川直接言明,熊肉他多要一点,钱无所谓。
说白了,对于郑排长而言,进山打猎更多的还是想给林场的知青们改善一下生活,顺便过过打猎的瘾。
这头人熊的位置本就是红旗林场提供的,加上林红颜深夜驰援,为此甚至差点丢掉性命,所谓的分账啥的,也就不重要了。
按照赵鸣哥仨的想法,割几十斤熊肉回家,就算是他们进山的收获就行,其他不要了。
这么分账的话,郑百川可不答应。
最后好说歹说,赵鸣哥仨只能收下一前一后两只熊掌和熊胆,割走一百多斤熊肉。
这一趟进山,如果不是刘晓华被吓到,还算是圆满的。
又在红旗林场休整了两天,刘晓华能自己行动了,哥仨这才告别。
至于林红颜和那个男知青,崴脚在他们看来压根就不算伤,骨头又没断,随便养几天就好了。
这年代的人活的粗糙,但也格外的皮实。
回牙洼子村的路上,刘晓华心事重重。
快走到村口,他才憋不住说了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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