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9章,大事(求月票!) (第1/2页)
此番宋春明和刘玉离开京城,有三件事要做。
第一件事,向李恒本人确认《故乡的原风景》是不是原创?
虽然两人出发前已经做过很多调查,但还是得亲自向李恒面对面求证。这是一个必要流程。
第二件事,邀请李恒上春晚。
第三件事,则是做社会背景调查,在某种意义上也俗称政审。
是不是原创,那还用得着问吗?
得到李恒的肯定答覆后,宋春明比较满意,顺势正式发出上春晚的邀请。
李恒问:「要彩排几次?」
刘玉女士告诉道:「前后总共5次,第一次彩排时间暂定为1月15日,后面持续一个月左右。」
李恒问:「录播?」
刘玉回答:「对,录播。」
李恒心里有底,假装沉思一会,随即就同意了:
「感谢国家和领导看重,我愿意为春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,为春晚发光发热「好!」小小年纪就有这份觉悟,很是不错,宋春明十分满意。
前后交谈半小时,李恒离开了管院办公室。
等人一走,宋春明和刘玉立即着手开启了第三项,背调。
两人早已规划好了路线,先从大学开始调查,然后目光转向邵市。
在复旦大学有老校长罩着,管院书记也是知道李恒作家身份的人,自然都是往好里说啊,往大里夸啊。
一时间把李恒夸得天花乱坠,夸得天上少有,夸得地上无双,把宋春明和刘玉都听晕乎了。
尤其是在背调快要结束时,管院书记主动暴雷:「李恒是作家十二月。」
「这麽年轻还是个作家?那确实不错。」宋春明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,随口夸上两句。
刘玉心思一动:「哪个十二月?是《收获》杂志的那位麽?」
听闻,宋春明侧头瞧了瞧同事,心道这问题太离谱,问得没水平,李恒下面的毛都还没长齐咧,怎麽敢往那位大作家身上靠的?
但毕竟是同事,他不能拆台,假装没听到这滑稽的话。
没想到管院书记却点了点头:「是他。」
宋春明和刘玉对视一眼,后者忍不住进一步追问:「写出《活着》和《文化苦旅》的那位?」
管院书记再次笑着点头。
宋春明已经顾不得被打脸了,听得懵逼:「他这年纪—-?」
管院书记暗暗得意地表示:「我们复旦已经再三确认过,两位要是觉得不可思议,可以直接联系《收获》杂志。」
管院书记是什麽身份?话都说到这份上了,怎麽可能会有假?
宋春明和刘玉面面相,脑子嗡的,不知道怎麽离开的办公室?
出了管院,两人默契地去校长办公室,结果答案一致。
离开复旦大学时,刘玉深呼吸口气:「应该没错了,李恒就是那大作家。难怪堂堂一书记对他这麽客气,这就解释得通了。」
讲完,她顿了顿,望向窗外说:「我怎麽感觉这天颠倒了呢?」
宋春明跟着仰头望了望天,好久才蹦出一句:「这是大才,刚刚我们有没有怠慢他?」
刘玉回忆一番见面过程,临了说:「还好。」
接着她问:「去《收获》杂志麽?」
「去,这麽大的事,还是再去一趟比较保险。」宋春明拍板。
回到教室,李恒继续上第2节英语课。
这时前排的周敏传来一张纸条,接过一看,原来是李娴的笔迹。
只见纸条上写:师傅,中午一起吃饭吗?
李恒特麽的无语,早餐才吃没多久,就想着中餐了,你是吃货啊?
他回:中午没空。
看到旁边的张兵罕见地没做英语笔记,而是在赶工写信,李恒提醒说:「老张,英语老师注意到你了。」
张兵慌忙抬起头,见余老师的目光果真扫向这边时,吓得赶紧把信件收进抽屉,随后装模装样盯着黑板,但明眼人都能瞧出他心不在焉的样儿。
李恒关心问:「家里遇着事了?」
「没有,是好事。」
张兵眼里透着激动,压低声音跟他分享抑制不住的喜悦:「刚刚柳月给我了一封家书,拆开看,是我老婆写的,她说怀孕了,老中医把脉说怀了一对龙凤胎。你知道吗,我要做爸爸了,还是两个娃的爸爸!」
李恒错愣,龙凤胎?大一就当爸爸了的?那不是大学毕业孩子都能帮着打酱油了?
惊讶过后,他送上祝福:「龙凤胎真是福气,老张,恭喜你!」
「同喜同喜!」说完,张兵摸摸后脑勺,然后傻笑说:「我真是太开心了!
说话语无伦次了。」
上辈子李恒当过爸爸,特能理解这种初为人父的心情,「嫂子现在身体怎麽样?」
「好着咧,她信里说,能吃能喝,一餐要吃三大碗,还能下地挖土劳作,还能挑担,身子轻松的很,让我别担心。」说起这个没什麽感情的老婆,张兵眼里第一次流出了温柔。
李恒道:「挖土挑担这种活计太重,嫂子还是要注意的好,实在闲不住手痒,做点针线活最是好了。」
其实在这年代的农村,尤其是偏远地区,孕妇下地干活是常事。甚至有些家庭条件困苦的,下午生孩子,上午还在地里。
他还听过传闻,有个别孕妇马大哈,孩子都直接生在了庄稼地里头。
「老李你说的是,我都写了3页信纸劝,她们三个现在是我的宝贝啊,可不能弄出事..:」平时稳重的张兵今天变成了话痨,小声叻逼叻逼一直到下课才结束。
下课铃声一响,余淑恒果断把手里的粉笔头放回粉笔盒,收拾课本宣布下课。
这是同学们最爱她的地方。
人美成这样就算了,还从不拖堂,和那些老教授一比,简直是一股清流哇。
李恒速度追出教室,在楼梯拐角追到了余老师,「老师,我和你说个事。」
走廊上,楼道里,来来往往到处都是人,余老师朝他轻点头,示意跟她走。
来到英语教研室,见里边没人,她坐下看着他,「上春晚的事?」
奶奶个熊的!通透啊,就知道瞒不过她。
「对,之前有人来找我,我答应了。」李恒道。
余淑恒指指旁边的椅子,「坐着说。」
宋妤肖涵本身就是顶格大美人,李恒虽然不愿意跟眼前这老师对视,但也没有其他男生面对她时的拘谨和结巴,不客气地拉过一张椅子,一屁股坐下说:「作家的事,麻烦老师了。」
余淑恒道声好,然后顺过桌上的座机电话,拨打了一个号码,是打去京城的在她按数字键之际,李恒识趣地偏过头,不去看。
前后不到2分钟就搞定,她放下听筒说:「没事了,你安心学习写作。」
「嗯,多谢老师。」
李恒道声谢,然后接着讲:「还有一件事,春晚组来人说,《故乡的原风景》独奏可能会显得单调,达不到最好的演出效果,最好有伴奏配乐。而在这方面我懂得不是特别多,老师你看...?」
还别说,由于《故乡的原风景》的吸引力足够大,余淑恒作为一个音乐爱好者,还真私下琢磨过这方面的事情。
她沉思片刻就给出建议:「首选钢琴,钢琴包容性大,也不会抢陶笛的戏份,前奏和伴奏有它层次感会更加丰富。
另一个就是小提琴,它的音质和陶笛非常契合。
三者组合在一起应该能够营造出完美的音乐效果,增强陶笛的表现力。」
这提议和李恒的想法不谋而合。
钢琴的话,今生认识的人里,就三人会,分别是宋妤妈妈丶陈思雅和周诗禾。而以水平论调,周诗禾为最,且高出其她两人很多。
问题是自己和周诗禾仅吃过2次饭的熟悉度啊,不知道人家会不会愿意帮自己这个忙?
至于小提琴,李恒一脸蒙,虚心求问:「老师,你有认识会小提琴的人没?
》
余淑恒眨下眼,望着他眼晴,面上若有若无泛出一丝知性笑意,整个人散发着浓浓的书卷气息。
李恒一开始没反应过来,后面恍然大悟,高兴问:「老师,你会?」
余淑恒微笑点头。
她不仅会陶笛和小提琴,还会古筝丶竹笛和箫,可谓是多才多艺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